关于开展“感恩·励志·奋进”主题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18作者: 审核人: 浏览次数:139

各学院:

为进一步宣传党和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策的积极作用和影响力,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根据自治区的统一要求,现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以“感恩·励志·奋进”为主题的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成立“感恩·励志·奋进”主题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相关工作

二、开展“感恩·励志·奋进”有奖征文活动

1、参加对象

各学院上一年度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所有学生;各学院上一年度获得国家助学金、新疆政府助学金等各类资助金的学生中的10%;其他自愿参与的学生。

2、征文内容要求

内容要能切实反映出党和国家实施的资助政策对个人学习、生活所产生的积极作用或变化,能反映出学生在党和国家助学政策的激励和感召下,克服苦难、积极向上、奋发学习、自立自强、追求卓越的个人成长经历、成长体会和成才感悟等。要求文稿原创真实,文字流畅,无错别字,不得抄袭。征文标题自拟、文体不限、字数不低于1000字(诗歌等体裁字数不限)。

3、文稿格式

页面设置为A4幅面,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厘米;标题为宋体小二号加粗,正文为四号仿宋;字符间距为标准间距。

作品务必在第一页左上角一纵向格式以仿宋小四号加粗字体注明学院名称、专业班级、学号、作者姓名。

4、各学院要组织专人对每篇文稿进行认真审阅,并予以点评,点评文字为仿宋小四号加粗字体,附于每篇文稿的最后。

5、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于2012520日前,以电子版和纸质版形式将征文报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6、征文奖项设置

学生处将组织专人对各学院报送征文进行评阅,评出优秀作品,作者将被授予“新疆农业大学2012感恩·励志·奋进有奖征文活动优秀奖”荣誉,并给予一定奖励。优秀作品将有机会被推荐至自治区级媒体公开发表。

三、围绕“感恩·励志·奋进”积极开展一系列成才教育活动

1、各学院要充分挖掘本学院学生中,自强、自立、勤奋拼搏,“明德笃志、励学竞业”的先进事迹,在进行广泛宣传、树立典型的同时,形成文字材料,于520日之前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各学院要围绕“诚信立人,感恩立德,自强立志”、“奋斗改变命运”为主题,在本学期内开展诸如演讲比赛、事迹报告宣讲、文艺演出、组织受助学生向资助人汇报学习生活情况等活动。各学院可结合“校庆”、“5.25心理健康月”、“民族团结月”、“预科生结业汇报”等活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开展本学院的主题特色活动,活动计划请于426日前报学生处思政科。对于竞赛类活动,经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将给与奖励金支持。

四、活动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次“感恩·励志·奋进”主题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切实把各类资助项目变成激励学生努力学习、自强自立、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奉献社会的教育工程。

各学院本次主题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的组织开展情况,将与年终学院学生工作考核挂钩,与各学院下一年度国家奖、助学金,新疆政府助学金额度分配挂钩。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12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