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科学学院2018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18-05-18作者: 审核人: 浏览次数:334


为保证我院推荐优秀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资格攻读博士学位(以下简称硕博连读)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提高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新疆农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和培养工作规定(试行)》(新农大学位发〔20162号)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硕博连读招生选拔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学校深化教学改革和创新人材培养,有利于学科交叉和高层次人才培养,有利于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形成良好学习氛围,有利于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

二、组织与领导

学院成立硕博连读招生选拔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开伦

成员:阿布力孜·吾斯曼、李海英、依明·苏来曼、姚新奎、刘武军

三、学院成立复试专家组

复试专家组由本学科教学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外语水平较高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组成,组长由杨开伦教授担任。复试专家组在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组织实施对考生的复试。复试专家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根据考生复试的情况,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地给考生评分,最终做出是否录取的决定。

四、推荐范围

2017非定向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硕士阶段专业与博士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同等学力者除外)。

五、学习年限

硕博连读生博士阶段学制3年,学习期限最少3年,最长不超过6年。

六、推荐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祖国,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关心时事,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有集体主义观念和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服从国家需要,能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热爱专业,对科学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严谨的科学研究态度、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并且具有创新和合作精神。

3.具有较强的外国语运用能力,能够熟练地在本专业领域内开展学术交流。

4.身心健康。

5.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后,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成绩优秀(位于本专业前列)。

2)汉族学生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少数民族学生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汉语水平须通过MHK考试,成绩达到三级甲等以上。

3)已修硕士阶段课程成绩达到优良(原则上各门科目平均成绩应在80分以上)。

4)具有良好的科研基础和科研潜力,有较强的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

七、入学审核与分流退出

硕博连读生在获取硕博连读资格后,按硕博连读生培养,在第4学期末进行入学审核,根据审核情况进行分流,审核不通过的按照普通硕士要求进行培养或按肄业处理。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为审核不通过:

1.课程成绩不合格;

2.博士论文开题未通过;

3.个人身心状况不适宜继续学习;

4.自愿放弃攻读博士学位;

5.违法或严重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

6.其他经学位委员会认定不适宜作为博士继续培养的情况。

八、选拔与录取人数

1.选拔

硕博连读生资格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的第1学期末确定,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的人数,不超过选拔当年本学科招收博士研究生的1/2

2.录取

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录取后,占录取专业当年招生计划,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录取专业当年招生计划的1/2(以当年招生简章公布数为准)。

九、选拔程序

(一)网上报名

2017级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的,参加2019年度博士招生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参见届时发布的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或根据学校通知进行报名。

(二)遴选及时间安排

1.提交材料

申请考生需要在521日前提交以下材料,并按照顺序装订成册:

1)《新疆农业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

2)《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专家推荐意见书》;须由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博士研究生导师分别签字出具,并注明“同意公示该推荐书内容”字样。

3)硕士期间成绩单、英语四级、MHK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政审表》;

注意: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对于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验,立即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2.综合面试

时间:527日综合面试。

地点:详见学院通知。

面试内容:基础知识、基本理论(20分);专业知识(15分);思维敏捷程度、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科研潜力(20分);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表达能力(15分);外语应用水平(15分);人文素养、举止礼仪等综合素质(10分);心理承受能力(5分)

考生面试时需用英语作自我介绍。每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十、公示

考生复试结果将在动物科学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十一、管理与监督

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任何异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进行申诉:

咨询、申述受理部门:新疆农业大学动物科学学院

监督电话:0991-8763827

投诉受理部门:新疆农业大学纪检监察室

受理电话:0991-8762099

电子邮箱:xjjytjc@163.com





动物科学学院

2018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