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大学本科生考试安排说明

发布时间:2011-10-13作者: 审核人: 浏览次数:152

新疆农业大学本科生考试安排说明

1、第一次重考时间安排
各年级各类课程的第一次重考时间均改为:下一学期的第6-8周内完成,公共课重考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在此期间外出实习的班级,专业课程重考可由学生所在教学单位在该学期适宜的时间内安排完成,在当学期完成即可。第一次重考报送成绩的时间为考试完成后一周内。
2、正考时间安排
为方便重考学生有机会参加正考,公共课和普通基础课等课程的正考统一安排在考试周前一周内进行,并且确保同一时段该类课程只考一门。相关课程考试时间见表1。
学期期末的考试周内,前四天安排本学期专业类课程考试,如下表2。春季学期(即学年度末)后续几天安排上一学年度不合格而本学年度无正考课程的第二次重考考试,秋季学期期末无此事项。
每学期各课程正考考试科目在当学期第8周前由各教学单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非试卷考试的课程需公布考核方式、考核标准与交稿截止日,方便重修学生查询、报名、参加。
全校本科课程考试时间调整从2011年12月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