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24作者: 审核人: 浏览次数:141

 

 关于开展“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新农大党办发〔2011〕7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挖掘和大力宣传一批有特点、有亮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先进典型,集中展示我校各族师生的崇高品质、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凝聚人心、汇聚力量,为实现学校各项事业的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柱和动力,根据《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新教思政[2011]3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活动。现就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教职工(包括离退休教职工)、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感动校园人物(教职工)”评选标准

  1、立场坚定,政治过硬。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自治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态度鲜明,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

  2、顾全大局,维护团结。牢固树立 “三个离不开”思想,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与各族师生亲如一家,群众基础好,威信高。

  3、师德高尚,爱岗敬业。在工作中勤勤恳恳,无私奉献,工作业绩突出。

  4、育人为本,关爱学生。认真履行育人职责,教育引导学生健康成长,事迹感人。

  5、勇于创新,勤奋钻研。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取得重大成果,理论实践意义深远,社会影响大。

  (二)“感动校园人物(学生)”评选标准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态度鲜明,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争做民族团结模范。

  2、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品学兼优、全面发展,关心集体,热心公益,工作出色。

  3、面对突发事件,临危不惧,见义勇为,事迹突出。

  4、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助人为乐,扶贫济困。

  5、自强不息、奋发有为,在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和各类竞赛活动中表现突出。

三、名额分配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教职工、学生各一人。(无学生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教职工一人)

  四、评选程序和办法

(一)成立评选领导小组

组  长:李宝城

副组长:张杰、再娜甫·尼合买提

成员:何建国、张小楠、徐耀宗、多利坤、聂天宏、木开依、常光辉、邓新胜、靳正山、綦群高、帕尔哈提·吾尔买提、吴星霖、王维维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精神文明领导小组为本单位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评选办公室设在宣传部。学生评选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二)广泛宣传、推荐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深入发掘,推荐那些长期以来始终坚持教书育人、淡泊名利、恪尽职守,刻苦钻研、严谨笃学、求真务实,志存高远、自强不息、勇于创新的先进模范人物。

  (三)上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推荐人选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上报候选人。

(四)审核:通过学校网站对推荐人选进行宣传展示,校评选领导小组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推荐候选人进行评议,评选出“感动校园十大人物”。  

五、表彰奖励

  学校将对“感动校园十大人物”进行表彰奖励。

  六、材料报送

  (一)推荐候选人需填写《新疆农业大学“感动校园人物”候选人推荐表》,一式3份(A4纸打印,同时提供电子文档备份)。

  (二)推荐候选人需撰写2500字先进事迹材料,一式3份(第三人称表述,A4纸打印,同时提供电子文档备份)。事迹材料要真实感人,有具体事例。

  (三)提供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相关奖项、证书复印件1份(A4纸复印)。

  (四)推荐表、事迹材料加盖所在党总支公章后分别报送至党委宣传部和校团委。

  七、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相关推荐工作。要深入挖掘典型人物的先进事迹,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并通过广播、展板、宣传栏、网络等形式积极营造良好的评选活动氛围。

   (二)公正评审,事迹感人。评选活动要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评选推荐的“感动校园人物”事迹要客观、突出、感人。

(三)确保质量,按时上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对上报人员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并于2011年6月30日前将教师推荐材料报送校宣传部办公室,联系人:蒲丽霞(梦龙辅导员组),联系电话:8762524;将学生推荐材料报送校团委,联系人:宋奇键(梦龙信息员组),联系电话8762719。

附件:新疆农业大学“感动校园人物”候选人推荐表

 

 

 

 中共新疆农业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6月22日